为做好2023年自学考试《公安管理学》专业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将2023年下半年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和2023年自考生毕业论文复核工作同时进行,复核通过作为申请学位必备条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部门
所有考生学位申请材料均由所属单位市局政治部教育训练处统一收集并严格审核后报送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校不对个人办理。
二、学位申请及论文复核受理对象
申请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优良;
2.各项考试均成绩合格;
3.参加自学考试过程中无作弊行为;
4.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均一次通过且取得良好(含)以上成绩;
5.申请人为2022年12月批次和2023年6月批次毕业生。
6.未授予过学士学位。
三、学位申请材料
(一)2023年下半年新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2022年12月批次和2023年6月批次毕业生):
所有个人学位申请材料均由各公安自考办(点)统一收集并严格审核后报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校不对个人办理。报送材料如下:
1.所有个人申请材料,实行单人单袋(档案袋编号需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照片贴纸排序一致),具体为: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1式2份,须正反面打印并加盖自考办公章;
(2)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含各科成绩、论文成绩,并加盖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接考本科前原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凭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简称PETS3)(笔试)合格证书免考英语者,交验证书复印件(加盖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安厅自考办公章)。
(7)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需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_身份证号.pdf;
2.所有申请学位人员的照片1份(原则上与自学考试毕业证照片相一致),照片按照上报名单表排序,并贴在照片贴纸上(标准:服装为白色或浅色;照片背景:单一蓝色);同时提交该照片的电子版一份,要求像素为高640×宽480,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不超过500kb,命名方式:报名单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jpg。
3.学位申请电子材料包括:每名考生的所有申请材料PDF扫描文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及论文复核信息表》、电子版照片。
本市所有PDF文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规则“省份+202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文件”;所有照片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规则“省份+202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照片”。
(二)2023年上半年已申请学士学位但毕业论文需继续复核的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7)本次不需提供上述申请材料:
四、学位申请材料填写要求
(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填写要求
1.所有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相关课程、成绩及考试时间等各项信息应当与学籍信息、毕业证书、成绩单等材料保持一致),表格须申请人本人手写;
2.毕业论文题目应为原评审及答辩时题目,不得随意修改;
3.毕业论文成绩须填写“优秀”、“良好”,不得填写分数;
4.申请表中“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意见”栏必须由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据实填写,并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及论文复核信息表》填写要求
1.姓名:字体采用宋体11号,姓名之间无空格;
2.姓名拼音:字母字体采用TimesNewRoman,拼音字母小写,之间无空格;
3.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类型、学位类别、学士学位专业代码、学习形式等栏按照学位代码手册进行编写(见《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
4.出生日期:日期到日,数字字体采用TimesNewRoman;
5.身份证号码、照片文件名称栏:照片名称用身份证号码加“.jpg”为后缀名,英文字母采用小写;
6.入学年月、毕业年月栏:格式统一到月;
7.各项栏目在编辑时统一向左对齐。
8.此表较往年新增最后5项内容(已标注黄色),是论文复核要求内容,必填。
五、毕业论文复核材料
(一)2022年12月31日前参加论文评审的毕业生:
1、毕业论文2份。一份PDF格式,一份WORD格式,论文文件命名要求:“省份_姓名_准考号_论文名称”。
2、查重报告1份。查重报告版本要求:全文标明引文版,文件命名要求:“省份_姓名_准考号_查重报告”。
(二)2023年1月1日之后参加论文评审的毕业生
1、毕业论文(已评审通过稿)2份。一份PDF格式,一份WORD格式,论文文件命名要求:“省份_姓名_准考号_论文名称”。
2、查重报告1份。查重报告版本要求:全文标明引文版,文件命名要求:“省份_姓名_准考号_查重报告”。
(三)2023年上半年已申请学士学位但毕业论文需继续复核的毕业生提交:
1、毕业论文2份,一份PDF格式,一份WORD格式,论文文件命名要求:“省份_姓名_准考号_论文名称”。
2、查重报告1份,要全文标明引文版,文件命名要求:“省份_姓名_准考号_查重报告”。
(四)复核论文要求
1. 毕业论文格式规范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公安管理学专业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论文参考模板》(见附件)执行。
2. 毕业论文选题是否属于公安管理学方向,题目与原评审及答辩时必须一致。
3. 毕业论文电子版必须格式正确,内容完整,所提交的PDF与WORD两个版本应完全一致。
4. 必须提交中国知网的论文查重报告,且查重率<30%;
5.毕业论文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立德树人根本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不得涉及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各类信息资源和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内容(详见附件《毕业论文评议要素》)。
6.论文复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7.本市所有复核论文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规则“省份+202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论文”,文件夹内论文及查重报告命名规则见上文。
六、时间安排
请各市局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于2023年10月26日前将有关申请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至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0311-89653230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特此通知。
附件:1.学位申请袋封面贴页(含申请学士学位手续的说明)
2.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
请表
3.学位申请表填写规范
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毕业
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及论文复核信息表
5. 电子表格填写规范
6. 学位申请照片贴纸
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论文撰
写规范
8.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论文参
考模板
9.2023年上半年论文复核未通过考生名单
10.毕业论文评议要素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17日